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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要转父亲不干学校犯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1: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转学手续和条件符合规定,可孩子的原所在学校却迟迟不给孩子出具转学说明,导致孩子无法在外地就学。”——29日晚住在美国俄亥俄州的美籍华人曹女士给本报打来了越洋投诉电话。

  曹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小洁今年7岁,在小洁的爸爸王先生当年读书的蚌埠路第二小学上一年级。因为曹女士和前夫在2004年1月就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裁
定,孩子归母亲抚养。可是在判决的时候,在外地的曹女士并不知道孩子判给了自己,于是曹女士的前夫王先生就于2004年9月把孩子送到蚌二小一年级(3)班就读。当获知自己是孩子的监护人之后,曹女士就想将孩子转到上海——孩子的外婆那里读书。曹女士于8月初特地从美国赶回来办理孩子的转学事宜,可是直到她中旬返回美国的时候,蚌二小都没能出具有关转学证明。

  远在上海的小洁的外婆说,他们一家在曹女士返回美国之后曾多次打电话到蚌二小要求出证明,但都没有结果。他们又于8月22日赶到蚌二小,同时也带齐了孩子转学所需的相关证明。小洁的外婆告诉记者,当时学校教务处的刘主任告诉他们校长出差了,事情暂时不能解决,并答应等校长回来签字后就可以邮寄给他们。8月24日,已经回到上海的小洁家人得知校长回来后,立即电话催促校长办理证明,并要求尽快寄到上海,因为上海小学的报名截止日期是8月26日。但是直到现在,蚌二小都没有出具转学证明,孩子也因此无法在上海读书。

  8月31日下午记者来到蚌埠路第二小学,余校长给记者出示了一封小洁父亲王先生从美国寄来的信,其中有一段写道:“女儿开学后仍留在贵校读书。女儿是她父亲我去年暑假亲自送到贵校注册登记入学的,在没有她父亲的同意下,任何人不能替她办转学,包括女儿母亲。”余校长还强调,孩子父亲王先生曾打来电话,特别指出孩子是他转来的,他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没有他的签字,学校就不能把孩子转走。

  一方是孩子母亲的法院判决书,一个是孩子父亲亲自办理的入学手续,余校长表示学校方面对此也十分为难,但最后他们还是提出解决办法:只有孩子父母双方同时在场,双方都表示同意,他们才会给孩子出具相关证明。

  ·朱倩振青子健·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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