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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骨干”讨回清白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2:57 新闻晚报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002年,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破获”了该市第一“涉黑大案”,牵涉党政机关领导等30多人。“团伙头目”、“黑帮骨干”被收缴“非法所得”几千到数万元,并被五花大绑游街示众。然而,各级检察院、法院都不认定该案“涉黑”性质。

  今年,公安大接访在全国推开。“黑帮骨干”刘锡春给四川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写了一封长信。在该省公安厅领导的关心下,刘锡春于8月17日领回了被没收的3万元现金。8月3
0日,刘锡春向记者透露,他已通过律师向巴中市有关部门提出20万元的国家赔偿。据悉,此案已引起全国人大的关注。

  游街示众

  2002年6月18日,巴中市公安局在平昌县二中操场召开声势浩大的公捕大会。在公捕大会上,原平昌县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何春富被宣布为“巴中第一涉黑团伙大案”的“团伙头目”,何春富的妹夫、巴中市平昌县农机监理站职工刘锡春等4人被宣布为“骨干分子”,并称“该团伙为非作歹数年,涉案达30余人”。随后,何春富等人被五花大绑,挂上黑牌在平昌县城进行了游街示众。当地电视、报刊对警方铲除“巴中第一涉黑团伙大案”进行了大量报道。此案在巴中的影响就像发生了一场地震。

  随后,巴中市警方将“除黑大捷”上报,得到了上级的3万元现金奖励,集体受到表彰,相关人员还被提拔。

  判决有罪

  2003年6月5日,巴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何春富案件后作出一审无罪判决。不料,7月31日,巴州区法院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何春富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由于的确查不出什么“涉黑”证据,2002年8月,警方要刘锡春家里拿10万元取保候审。刘的家人与警方交涉后降到了3万元。2002年8月2日,刘的家人在交了3万元后,刘锡春获释(办理的是取保候审手续)。至此,刘锡春被关押了86天。警方出具了收条,收条上写的是“非法所得”。

  重燃希望

  “我是受株连的,我没有涉黑,更不是什么涉黑骨干,3万元钱应当退还给我。”2004年7月,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作出了对刘锡春不予起诉的决定。但是,他要求巴中市公安局退还的3万元钱,却一直没有下文。今年,全国公安大接访工作开始了。刘锡春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刘锡春熬了个通宵,给四川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写了一封长信,痛述自己的冤屈。此事很快便有了结果。

  工作粗糙

  8月24日,记者就何春富等人“涉黑大案”采访了巴中市公安局局长何宗义。何宗义坦诚地说:“后来我了解案情后,认为少数公安人员在办理此案时工作粗糙,证据不力,当初给何春富、刘锡春等人戴的‘帽子’太大了、不准确。”“在这次公安大接访中,我们看到了过去的不足,今后我们一定好好总结,依法办事。”何宗义最后说道。

  违心判决

  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审理何春富案的一审法官说,在何春富等人被无罪宣判后的第二天,巴中市政法委召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一把手紧急开会,巴州区法院办案法官受到了有关领导的强烈批评,后领导拍板:马上启动再审程序,自己纠正,一定要判有罪。因此,当天就启动再审程序,何春富等人很快就被判了刑。“做这样的判决,我们是违心的,我们还是认为何春富等人应当无罪。”该法官说。作者: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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