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川蓬安致66人死亡9-27沉船事故肇事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9:59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9月1日电(粟陈、陈勇)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日前对去年发生在该县的“9·27”特大沉船事故案进行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祝继学有期徒刑5年、梁广明有期徒刑4年。

  2004年9月27日上午7时,由祝继学经营、梁广明驾驶的“川蓬客029”号客船,从蓬安县万和乡史家坝码头开往金溪镇码头。该船在未经检查、清点乘客人数以及签单发航就违
规起航。当船行至处于施工期间的金溪航电枢纽工程二期左岸工程围堰处时,因严重超载(核定乘客80人,船员2人,实载143人),再加上驾驶员对危险程度估计不足等原因,造成客船翻沉、致6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20余万元的特别重大事故。案发后,梁广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