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开展集中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20: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郑州九月一日电(记者史宝银) 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于今天下午四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检察机关将用一年半的时间,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以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本次集中查办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分为“三类”十八个罪名:
第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 第二类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循私舞弊犯罪案件。包括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循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循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走私案,商检循私舞弊案,商检失职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第三类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循私枉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包括循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循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据介绍,自二00三年以来,河南省共查处上述“三类”案件共一千七百五十九件一千九百四十一人。其中滥用职权案六百零三件六百六十五人;玩忽职守案七百九十九件八百七十五人;循私枉法案一百九十六件二百二十五人;其它案件一百六十一件一百七十六人,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产秩序的稳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