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等关于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贺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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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22:46 新华网 | |||||||||
新华网拉萨9月1日电 中共中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 中央军委关于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的贺电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政协、西藏军区:
值此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向西藏自治区各族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各界爱国人士,向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指战员、武警西藏部队官兵和公安民警,向援助西藏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体同志,致以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掀开了西藏历史的新篇章。40年来,在中央和各地大力支持下,在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雪域高原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变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社会生产力空前解放和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繁荣,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族团结和军政军民团结切实增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同全国其他地区的联系更加紧密。今天的西藏,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民族团结,边防巩固,人民幸福,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景象。 西藏自治区成立4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推动我国各项事业胜利发展的伟大力量。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实现西藏的全面发展进步,实现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西藏正处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将继续坚持“中央关心西藏、全国支援西藏”的方针,中央和各地将继续帮助西藏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希望西藏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我们相信,有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有西藏各族干部群众的奋发努力,西藏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祝西藏自治区繁荣昌盛! 祝西藏各族人民吉祥如意! 中共中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 中央军委 2005年9月1日 相关专题: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