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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制定具体措施为滨海新区发展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0:45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法律服务方面

  坚持从立案工作抓起,实行立案窗口前移,天津海事法院将派人员进驻即将建成的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法律服务、立案及调处纠纷,对当事人不清楚的诉讼问题,随时进行释明,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法律的价值在于维护公平和正义。

  继续对涉及海洋经济和海河经济的大项目搞好跟踪服务,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保护海洋资源、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围绕把滨海新区的建设目标,积极深入港口进行法律宣传和巡回服务,为港口的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法律保障;

  加大对现代物流业法律问题的研究和宣传,对从事进出口业务、物流业务的大型企业搞好登门服务,增强其预防纠纷、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积极深入到经贸企业、涉海、涉港企业、渔村和金融保险等部门进行法律咨询服务,主动进行法律宣传服务,普及法律知识,提供诉讼指导,增强法律意识;

  举办由涉海、涉港、涉船等企业参加的“共创和谐安全的涉海经济秩序”座谈会,通过讲案说法,增强所属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安全和谐的涉海经济秩序的建立;

  采取公开审判、庭审直播、以案讲法、选择典型案件报道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海事海商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海事海商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对海事司法的公认度,促进滨海新区经济的建设;

  注重做好个案作用的延伸,积极提出司法建议,进一步促进经济秩序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审判方面

  滨海新区的发展离不开海洋经济。进一步规范海上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秩序,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将滨海新区建设体现在海事审判工作中,依法及时审理好涉及大物流、大通关方面的案件,促进现代化物流的发展和天津市北方物流中心建设;

  审理好涉及港口建设方面的案件,提升港口的功能和等级,维护港航秩序、保障港口建设的迅速发展;

  审理好涉及海洋经济、海河及其他通海水域综合开发利用方面的案件,为充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全面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审理好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和国家司法威信,为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审理好群体性纠纷案件、涉及困难群众的案件和申诉案件,以亲民、便民的良好审判作风,营造安定和睦、公平有序、诚实守信、充满活力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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