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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新规地址不详算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1:05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每年都有上百件案子因为当事人的地址不清楚而无法传唤原告。”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张雯说。案件审理中存在原告传唤不到的情况,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

  为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避免因送达地址不准确造成案件未及时审理,昨天,朝阳法院特制作《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今后,原告在朝阳法院立案的同时需填写《原告送
达地址确认书》,若填写地址不清楚,将按照撤诉处理。

  据悉,自2003年以来,朝阳法院有164件案子因原告不到庭案件无法审理。其中,因原告未能提供准确地址及电话造成无法庭审的有68件,占该类案件的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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