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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地址不详即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1:10 华夏时报

  朝阳法院地址不详即撤诉

  “原告地址确认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每年都有上百件案子因为当事人的地址不清楚而无法传唤原告。”北京市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张雯说。针对案件审理中存在原告传唤不到的情况,承办人
无法对案件进行实体审查,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为了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避免因送达地址不准确造成案件未及时审理,同时从节约诉讼资源的角度出发,昨天朝阳法院特制作《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今后如果有原告填写的地址不清楚将按照撤诉处理。

  据介绍,原告填写该确认书可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有利于整个诉讼过程快捷、顺畅地进行,从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另外法院可以提高审判效率,避免积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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