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不力两年不提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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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1: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拆违不力,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从昨天开始,一套内容详尽的“拆违考评新机制”率先在合肥市蜀山区启动。 据介绍,这套全新的考评机制将以明查与暗访结合的方式,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专项督查结合,以无记名的方式对辖区各职能部门、责任主体单位等进行考评。
据透露,若在查违过程中工作不力导致应拆而末拆,或者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全拆除,还有因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而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甚至恶性事件的,考评机制也将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受到处理的单位及个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其主要责任人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汪明新 武斌 石红彦)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