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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家属索赔43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1: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震惊全国的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造成衡阳市消防支队20名消防官兵牺牲。17名烈士的家属刘丹萍等41人集体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一案,于1日在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开庭。

  41名原告起诉称,根据勘察、鉴定,衡州大厦从它的设计、施工、使用管理都存在违法行为。在设计方面,开发商永兴集团公司及李文革,私下雇用朱峰、肖伟设计图纸,用于
报建的图纸和用于施工的图纸不一样。设计员朱峰、肖伟私自揽活,其设计的图纸存在缺陷,降低了工程质量。在施工方面,被告永兴集团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组织没有资质的民工队伍施工。永兴集团公司工程部部长李永开、施工员魏东衡,在施工中擅自改变施工设计图和设计要求,没有严格把握施工材料的质量关,违反施工质量检验和竣工验收规定。在使用管理方面,永兴物业公司明知该大厦未通过验收即投入使用,消防管理混乱,既没有制定防火安全制度,也没有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尤其是消防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庭审于1日8时30分开始,13时30分结束。据审判长潘兵介绍,17名牺牲消防官兵的41名家属集体起诉永兴集团等4名被告,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医药费等共计434万余元。

  (刘非小)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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