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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黑老大”被杀市民放鞭炮尴尬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2:12 舜网-济南时报

  今年2月25日晚,四会市警察龙杰锋在大街上被人枪杀。当晚,就在警方通宵开会,紧锣密鼓缉拿凶手时,四会市大沙镇、姚沙乡及市区河堤上鞭炮齐鸣,红透了半边天。他们不是在庆祝节日,而是在庆祝龙杰锋的死亡(9月1日《新快报》)。

  警察死于非命,市民竞相庆贺,原因非常简单:死者身为警察,同时又是当地黑社会组织“龙兴社”的黑老大。该组织五年来大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收取保护
费、开设赌尝称霸鱼市、妨害执法部门执行公务,成为当地一害。黑老大死了,市民焉能不喜!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表达的是市民对拥有警察和黑老大双重身份的龙杰锋的深恶痛绝,同时也传递出一个信息:龙的特殊身份在当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市民都知晓,当地主管部门难道毫不知情?据报道,有一次,龙杰锋曾指示他人打死无辜,群众曾前往市政府门前等待、围堵、上访,要求政府处理“龙卷风”(龙的外号)等人。然而,一年又一年过去了,事情没有结果。可见龙在当地影响之大,也可见他在当地“根基”之深。一个作恶多端、民愤极大、臭名昭著的警察败类,竟然能在警察队伍中“隐藏”五年之久,原因在于他有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等人为他充当保护桑保护伞可以一手遮天,有了保护伞就可以无法无天,足以说明当地公安部门管理之混乱。所以,那声声鞭炮,何尝不是对主管部门的声声质问?

  五年来,四会市恶人当道,市民敢怒不敢言。人们希望龙杰锋之流能早日受到法律和正义的严惩,却状告无门。长期正不压邪、黑白颠倒,其结果必然是群众对正义和法律的失望。正因为如此,龙死后,“最初的侦查很困难,群众不配合,惧怕被报复,甚至有一些群众对死者怨恨,对凶手充满赞美、袒护,不愿为案件提供线索”。市民对理性的伸张正义程序没有信心,只有把希望寄托于非理性的、不合法定程序的暗杀。人们对杀死龙杰锋的凶手表示赞美、袒护,是因为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不足以为他们所信任、依靠。

  鞭炮齐鸣,是喜庆,是情绪长时间被压抑之后的一种宣泄,同时也暗含着对长期不能为市民伸张正义的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的一种讥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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