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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翁”被强制搬出豪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2:56 京华时报

  

“负翁”被强制搬出豪宅

  300万贷款分文未还建行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首付200万买下紫竹花园一套复式豪宅后,涂先生就不再理会剩下的近300万银行贷款。昨天上午,海淀法院的执行法官把“负翁”涂先生一家请出豪宅
,贴上封条。涂先生一家也搬到了银行为他们在石景山找的一套约6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

  过着舒适生活却不还贷

  昨天上午9点,执行法官和海淀区两位人大代表一起来到涂先生位于紫竹花园E座的家。这套豪宅五室两厅共342平米,每个房间的装修都很精美。“他们家每天下午都有家政工人,养的也是名贵狗,怎么会没钱支付房贷呢?”小区邻居对涂先生欠贷很是怀疑。

  看见执行法官的到来,涂先生和他80多岁的父亲有些不知所措。在宣读完强制执行通知后,法官开始清查房屋内的物品,并在涂先生卧室的保险柜中找到了20张银行卡。“这些卡里都没有钱。”涂先生说。

  在执行人员清查房屋的过程中,涂先生的老父亲一直徘徊在客厅与自己的卧室之间,边收拾自己的东西边不停地摇头叹气说:“他不是故意不还钱,只是做生意赔了。”“负翁”自称公司遭人诈骗

  据执行法官介绍,涂先生一直在做投资生意。2001年5月,他买下了紫竹豪宅,同时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签订了近300万的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涂先生在20年之内必须将贷款本息还清,每月还贷20426.2元。由于涂先生入住后没有支付过一笔月供,建行将涂先生告上法院。2003年7月,海淀法院判决涂先生偿还建行借款本息共355万余元,但涂先生拒不履行。

  涂先生说,他并不是恶意欠款,而是公司遭受了巨额经济诈骗,损失670万元。他说,公安部门已追回大部分财物,能够偿还房贷,但由于主犯尚未归案,所以发还财物还需要一段时间。“我一定会搬回来的,我不是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涂先生说,现在逼到这一步只能考虑将所持股票全部卖掉,尽管这样会导致1000多万元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15天内涂先生不能归还贷款,紫竹豪宅及房屋里的财物都将被拍卖用来偿还债务。

  举家搬出500万元豪宅

  法院昨天请了搬家公司将部分生活用品随同涂先生一家搬到石景山区。搬运工人每推出一拖车家什,涂父总会倚在大门处观望,最后他干脆牵着狗下楼守着搬家公司的运输车。“我们还会搬回来的,那些东西就别带了。”涂先生安慰父亲说。由于房间内的物品太多,执行人员整整花了一天时间进行查封。

  随同的人大代表李女士说,银行应进一步完善考察贷款人偿还能力的方法。就本案而言,涂先生的工作相当于投资中介,一旦引进资金的循环链断了之后,无法再保证稳定的经济收入,对其还贷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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