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火灾烈士家属索赔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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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3:21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震惊全国的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17名烈士的家属刘丹萍等41人集体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一案,于1日在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开庭。 2003年11月3日凌晨,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厦发生火灾,衡阳市消防支队官兵奔赴现场灭火。当日8时33分,大厦西北部突然整体坍塌,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
41名原告起诉称,根据勘察、鉴定,衡州大厦从它的设计、施工、使用管理都存在违法行为。在设计方面,开发商永兴集团公司及李文革,私下雇用朱峰、肖伟设计图纸,用于报建的图纸和用于施工的图纸不一样。在施工方面,被告永兴集团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组织没有资质的民工队伍施工。 原告认为,被告的违法行为致使大厦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隐患,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直接责任。 据审判长潘兵介绍,41名家属集体起诉永兴集团等4名被告,索赔共计434万余元。20名烈士中有1名烈士的家属并未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