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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加税抬价 商家做法让税款流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4:1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生李勇 记者蔡淑娜)同样一卷柯达胶卷却有两个报价,如果不要发票不仅可以优惠,还免费冲洗一张大照片,在燕山大街西段一家照相馆内就有这样的“优惠”。

  记者近日暗访发现,许多消费场所都存在类似问题,商家所给的“优惠”让税款不断流失。

  在海港区建设大街的一家饭店内,一位刚吃完饭的消费者告诉记者,通常吃饭之后商家会给你两种选择,要发票还是不要发票。一般遇见这种情况,消费者都会放弃对发票的索取,因为不开发票,商家会给一定的“优惠”。“大道理谁都懂,可省下的钱是自己能看见的实实在在的利益。”记者还注意到,许多消费者在饭店吃饭之后并不主动索取发票。即便饭店预备了发票,也因为一些消费者的“慷慨”而省下了。

  据了解,一些商家还总找出各种借口不开发票,或者采取一些“偷梁换柱”的做法欺骗消费者。

  一位外地来秦旅游的王先生最近就遇见过这样的事情:在一个旅游景点消费之后,商家先以发票开完了为由拒绝开发票,但在张先生的坚持之下,商家又拿出收据代替发票。

  警惕的张先生一眼就看穿了商家的把戏,最终在争执了20分钟后,他得到了本应该得到的发票。据介绍,商家拒开发票的理由一般有以下三种:“到了月底,发票已用完”,“想要发票得加税钱,不要发票有优惠”,“十元以下不给发票”。

  记者从秦市地税局发票管理中心了解到,本市对发票的管理一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在消费场所不开发票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到稽查部门举报。

  同时,管理中心人员还提醒广大市民,应该树立索要发票的意识,这是公民正当权利的一种体现,而消费场所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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