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机票没标提醒时间 乘客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4:15 北京晨报

  购买打折票 乘机迟了到 转签遭拒绝 法庭讨“公道”

  晨报讯(记者 颜斐)认为打折机票上未注明提前到机场的时间,致使乘客误了飞机,而“打折机票不可退换”的霸王条款又让飞机票作废,吴先生将航空服务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昨天上午,东城法院一审判决华蒙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吴先生590元机票款,同时赔偿交通费42元、档案查询费3元,共计635元。

  今年2月,吴先生购买了一张北京福州的3.5折特价机票,机票的左上角注明“不得签转更改退票”。后因迟到8分钟未能上机,他要求签转其他航班,但被拒绝。吴先生又花670元另买了一张机票。吴先生认为,在机票中有一栏明确印有“自去机场的旅客,务请于飞机离站前( )分到机场”的字样。可是其中的内容却是空白的,这明显是售票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此外,《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规定,机票可以签转、更改、退票,航空服务公司自行规定打折特价机票不得签转、更改、退票违反规定。

  法院认为,航空公司在出票时即注明不得签转更改退票的限制条件,原告在收到该票时接受了该项限制条件,且该限制条件并未违反有关规定,故原告以该理由要求退票及赔偿两张机票的差价,缺乏法律依据。但由于机票上未将提前到机场的时间等相关内容在机票上加以注明,致使原告不知提前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的时间要求,对于原告不能在飞机出发前登机负有直接责任。被告应将该机票款退赔给原告。宣判后,航空公司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认为,提前到达机场是旅行常识,机票中那一栏的时间按照惯例都不填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