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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不到视为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4:15 北京晨报

  朝阳法院出台地址确认书

  晨报讯(记者 颜斐)从9月5日起,到朝阳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必须填写《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法官如按此地址仍然传唤不到原告,法院将视为其自动撤诉。

  据朝阳法院立案庭庭长郎团聚介绍,该院对2003年以来审理的164件原告不
到庭案件进行了调研,发现原告不到庭的原因有三种:一是原告未能提供准确地址及电话。此种原因有68件。二是原告无任何原由不到庭。三是原、被告双方庭外自行和解。

  郎庭长说,出于对当事人的负责,法官往往要数次打电话?熏等最终联系到原告,已经过了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从此再无音信,而法院又不能按原告撤诉处理。这样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也浪费了诉讼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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