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赌球代理人开网上赌场 1年内投注2亿元赌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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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4:20 东北新闻网 | |||||||||
2004年初,苗某在大连开发区一住宅设立用于网上赌博的场所,通过互联网登录赌博网站并获得网上赌球总代理,利用足球赛事进行赌博活动。 苗某负责组织,招引赌博代理商和参赌人员,其朋友周某负责管理参赌人员每场赌博的输赢,汇总赌资金额作出报表,而赵某则负责对电脑的日常维护和服务。
法院查明,苗某三人从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共组织参赌人员在某赌博网站上投注总额达2亿多元。 苗某、周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和8万元;赵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辽沈晚报李霖) [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