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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能参加生育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4:29 重庆晨报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记者史永庆)昨日上午,本报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开通的生育保险热线热得发烫,上百名孕妇咨询了相关情况,工伤和生育保险处长关枢都一一作答。

  王女士:何时可以参保?

  关枢: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3个月内到其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区县(市)具体办理机构将在本月内确定;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该自设立之日起3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

  杨女士:如果单位不参保怎么办?

  关枢:生育保险是强制性险种,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待遇标准与参保职工相同。

  蔡女士:我没有工作,但已怀孕,希望参加生育保险。

  关枢: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以个人身份不能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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