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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别再琢磨去哪儿喝小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4:54 东方今报

  今报讯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不准饮酒啦!昨天,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联合向全省机关工作人员发出“禁酒令”。

  这份名为《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文件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不是什么时候都不可以饮酒,但是必须遵守“八不准”。

  饮酒“不当”问责领导

  文件规定,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要遵守此规定。

  如果发现违反,情节较轻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如果一个机关单位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含3次)违反本规定第二条行为的,参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的规定,将追究其有关领导的责任。01

  作者:王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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