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千余名未成年犯在管教所内接受义务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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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4:57 中国青年报 | |||||||||
小贾专注地盯着课本,他很想跟着身穿警服的老师朗读好课文,却因激动有些结巴。“太紧张了,都已经有好多年没像这样坐在教室里上课了,这种感觉真好!”小贾和他的同学们都是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学员。 9月1日上午,一所特殊的学校———江西省启明学校在备受瞩目中举行了隆重的开学典礼。从这天起,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1100多名失足少年将可以在这里平等地享受9年制
第一天上课,万洁老师就被这些特殊的学生感动了:“从他们身上流露出来的那种对知识的渴望实在是太强烈了,他们看课本的眼神是一种久违了的眼神。我看到有名学员的课本不小心掉到地上,他很心痛地捡起来,用衣服擦去课本上的灰尘。”“我们应该把受教育的权利还给这些失足的孩子们!”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刘运来在启明学校的开学典礼上表示。 刘运来是要求政府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最主要推动者。他从事教育工作多年,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很深的研究。他发现,尽管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孩子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这很容易导致他们道德失落、心理失衡、行为失控,从而走上犯罪道路。2002年的一项统计表明,全国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到83%。” 由于种种原因,高墙内一直是被义务教育遗忘的角落。尽管未成年犯管教所通常都在监内设立了特殊学校,以教育改造这些失足者,但是这些对未成年犯的教育不属于国民教育范畴,因此得不到国家的义务教育经费,管教所也往往把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改造放在教育未成年犯的主要位置,而对未成年犯的文化基础知识教育并不看重,监内的教学条件、领导体制及教育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问题。“这些因犯罪而被判刑的未成年犯,大多没有完成义务教育,他们服刑的时间正是他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最好时期。如果在服刑期间不能在劳动改造的同时学习好文化知识和技术,将来重返社会后将很难与社会衔接。这样就很容易诱发一些新的问题,甚至使他们再次走向犯罪。在高墙内实施义务教育势在必行。”刘运来说。 2003年,刘运来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提案。2004年,江西省司法厅、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在经过调研论证后采纳了提案,并下发了《关于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正式将江西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并批准在管教所内设立江西省启明学校。 启明学校实行以江西省司法厅管理为主、教育厅和财政厅参与管理、监狱局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学校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后,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将按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50%执行,未成年犯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普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使用教科书的同等待遇。同时,教育部门将负责对学校在义务教育方针政策、课程设置、教师培训、质量考核和学籍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 启明学校副校长吴建忠告诉记者,学校目前共设20个班,其中小学7个班、初中13个班。学校的教学环境和设施比有的社会学校还要好:拥有7500平方米的教学大楼、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以及体育场、健身房、图书室、网络游戏室等教育设施。 据介绍,启明学校的课程设置按照9年制义务教育的课程标准安排,所有教材和教学内容都与社会学校相同。考虑到学生中存在文化基础较差、水平悬殊较大以及人员经常流动等情况,课程的设置有一定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启明学校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学生毕业后可以领取到与社会学校相同的毕业证和其他劳动技能合格证书。“我们一定会利用这个新的平台,把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工作做好。”吴建忠表示。 本报南昌9月1日电 作者:本报记者 涂超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