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治优于政府包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舒圣祥 “某某改革不成功”在当下的中国是一个非常流行的句式。卫生部面对婚检“重新设定”的表态等于也是自我承认“改革失败”。 在我看来,“自愿婚检”走的是个人自治路线———赋予个人权利与自由,并相信个
政府应该充分相信个体自治的能力,“小社会,大政府”不是现代政府的追求。社会公众早已不是过去的“子民”,而是国家的“主人”,他们需要得到政府的信任,他们也有权利得到自治的机会。 婚检率普遍下降,这只是一个表象;并不意味着个体现在得到的庇护比以前政府包办时少,也不意味着这是个体对权利与自由的滥用和放纵。当代青年已经很少包办婚姻,大多都是自由恋爱,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会对自己负责。当然,为减少意外,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免费婚检等)鼓励青年人去婚检,但却不是强制。 事实证明,政府不可能事无巨细样样包办并且样样干好,政府管理社会之外,更需要社会公众自己管理自己,市民社会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社会公共管理活动趋向成熟的标志。而公民自治能力是需要培养的,必须给他们以机会锻炼。蹒跚学步时,即使偶尔摔了一跤,那也是必要的代价;我们不能就此因噎废食,不给公民社会以发育的机会。(本文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