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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审计“八不准” 当心开除公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5: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庞惊涛实习记者于婷)从昨日起,四川省审计厅机关正式实行审计外勤经费完全自理制度,以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确保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记者获悉,省审计厅日前正式印发《厅机关工作人员审计纪律规定》和《厅工作人员违反审计纪律的处理规定》。规定明确,审计厅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住宿,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安排的交通工具;不准无偿使用审计单位提供的长途电话和通讯磁卡等;不
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商业性娱乐、健身及联欢等活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同时印发的《厅工作人员违反审计纪律的处理规定》明确:凡侵占被审计单位经济利益的,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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