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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式腊肉不能再吃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5:10 东方今报

  深圳消息天气转凉,正是腊味畅销时节。然而,即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腌制肉制品国家新标准,却让广东腊味生产厂家和商场心头一紧:由于新标准中“过氧化值”和“酸价”被同时列入考核标准,这可能使广式传统食品腊味在流通环节中成为不合格产品。

  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腊肉腊肠新的国家标准,除了对腌腊肉制品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方法都作了明确
的规定,同时还界定了腌腊肉制品的过氧化值、酸价等理化指标。新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即无论是生产何种腌腊肉制品的企业都应无条件达到标准要求,过渡期为一年,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旧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到2006年9月30日。

  昨天,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俊修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广式腊味的生产工艺,目前很多腊味制品企业都可以达到国家制定的新标准。但新标准一旦实施后,的确给广式腊味在流通环节中带来“麻烦”。

  把广式腊味推入尴尬境地的,是新标准中的两项指标:“过氧化值”和“酸价”。据介绍,过氧化值是指腊味食品的氧化程度,若氧化程度高腊肉品就会变得有“哈喇味”。以前广式腊味标准对过氧化值没有要求,对食品的卫生检测也不会抽检这一项目。酸价指标用来衡量肉制品的酸败程度,以前广式腊味标准里也有这一项要求,但新标准要求更为严格,即规定每100克肉制品中含量不得超过4毫克。01Z据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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