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乱抛物品禁令实施头天杭州无人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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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5:28 都市快报 | |||||||||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昨起实施,明确规定“禁止车上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如高速抛物被查实,路政管理部门可以对抛撒者处500元到5000元的罚款。到昨天17点,杭州高速路政大队所管辖的200多公里高速路面上没查到这项违法行为。 昨天,跟随杭州高速路政大队一中队在绕城高速上跑了四圈,没有发现有车子往车外扔东西。路政执法人员说,以前的路政管理条例并没有对乘车人员往车外扔东西作明确规
在收费口上采访了几位驾驶员,他们都说知道现在有了这么个规定,随便扔东西罚款蛮厉害的,但有几位乘车人称不知道这个规定。 一位张姓先生说,在高速上开车,也是最怕前面车子突然扔出报纸、塑料袋这样的会“飘”的东西,飘过来会贴在前窗玻璃上,要一段时间才能慢慢移到车窗旁边,然后才会飘走,继续影响后面车子的正常行驶。张先生说,这样的抛出物容易造成方向不稳和下意识的急刹车,都是很危险的。 路政执法人员说,如果发现有人向车外扔东西,他们就会紧紧盯牢那辆车,并会引导这辆车往就近的出口出去,接受处罚。 路政执法人员上路巡查的时间是24小时随机的,所以要提醒读者,坐车在高速上走,为了自己不被罚款,更为了自己和后面车辆的安全,不要乱扔东西。 (记者王海瑶通讯员孔宪勇韩映国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