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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矛盾丈夫汽油泼向妻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5:33 山西晚报

  本报9月1日讯(记者郭卫艳)因家庭矛盾妻子回了娘家,在接妻子回家未果的情况下,丈夫竟然将汽油泼向了妻子和岳母,致妻子和岳母面部严重烧伤,均构成3级伤残。今天,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林山故意伤害案。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李林山辩称自己只是将汽油泼向了妻子和岳母,而不是浇到了两人身上,至于着火原因,是因当时屋里有蜡烛,并不是自己点的火。李林山的这一辩护
意见,引起妻子的强烈不满。

  检察官认为,即便如李林山所言,他没点火,但作为成年人,李林山应预见到屋内有明火时泼汽油的危害性。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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