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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物品托运丢了只赔五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6: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价值11000元的投影机在托运中给弄丢了,托运方要求原价赔偿并补偿经济损失,而承运公司却认为产品当初没有保价,按公司规定只能赔偿500元,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昨日,托运方委托律师起诉承运方,拟索赔21160元。

  万元投影机托运丢了

  昨日,重庆艾捷科技公司负责人杨先生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今年7月23日,北京传志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下称“传志重庆公司”)承接了艾捷公司发往杭州的两台“优派”投影机,双方签订了承运合同,艾捷交纳了160元的运费。三天后,杭州方面来电称:在查验所收产品时,发现其中一台投影机有质量问题,要返货,托运任务仍由传志重庆公司承担。

  然而,等了一个月,艾捷公司仍没有见到退回的投影机。向承运公司一打听,才知道机子在承运过程中弄丢了。

  没保价只肯赔500元

  如此贵重的设备莫名失踪,理应赔偿相关损失。杨先生说,丢失的投影机原价11000元,加上延迟交货所产生的损失,对方应该补偿21160元。他随即找到传志重庆公司询问情况,公司经理胡宗智承认确系“因业务员操作上出现差错而弄丢所托运货物”,但拒绝了杨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后来,双方虽经多次交涉,仍没有结果。

  昨日下午,胡宗智在接受采访时说,该事件发生后,快递公司一直都在积极进行处理,但是由于艾捷公司当初在托运货物时未进行保价处理,只能按照公司规定“托运费3倍或给付5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由于赔偿的数额差距巨大,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

  单方约定不受保护

  托运物品不保价就只能按照内部规定执行吗?对此,接受托运方委托的律师认为,虽然艾捷公司价值万元的投影机当初没有保价,但可以依据购买的发票证明其价值,托运公司为此按照自己的内部规定给予运费160元的三倍进行赔偿,明显不公平。另外,托运公司的内部规定只是单方面的约定,并不受法律保护。

  就此,重庆市邮政局提醒市民,在办理邮寄或者托运时,可以视物品贵重程度来保价,一旦发生丢失可以根据保价数额提出索赔。 记者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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