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管“贪局长”林孔兴坐牢13年 其妻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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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6:4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 通讯员涂文竞 实习生黄丽)昨日,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随州中院一审判决:原华中电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林孔兴、其妻王萍分别因受贿罪被判刑13年、11年,夫妻俩各被处没收财产50万元,赃款36万余元予以追缴。林孔兴现年65岁,王萍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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