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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长跳槽被判赔2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1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据《成都日报》报道,谭氏官府菜公司(下称谭氏官府菜)厨师长辞职被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一案,近日有了终审结果,成都中院判决厨师长吴林赔偿谭氏官府菜250万元违约金。据了解,该案创下了国内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新高,被称为“中国餐饮第一赔偿案”。

  2003年7月18日,37岁的吴林与谭氏官府菜签订《聘用协议》,约定谭氏官府菜聘用吴林为该公司顾问及四川长富集团副总经理;吴林负责“谭氏官府菜”的开发研究、菜品创
新、厨艺人员的培训及各分店谭氏官府菜大厨人员的担保;聘用期限从200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9日,为期10年。

  协议约定,在聘用期限内,公司向吴林提供年薪30万元、一套面积达230平方米价值上百万元的别墅和一辆2.0的雅阁轿车(实际上提供的是一辆宝马轿车)。

  吴林向公司承诺,在聘用期内,对菜品开发中的技术保密,未经公司许可,技术资料不得外传外泄及传授他人;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500万元经济损失”。

  协议签订后,双方都按约履行了各自的职责。但2004年5月底,吴林突然单方面离开了谭氏官府菜,随后,将别墅、轿车交还给了公司。对于吴林单方面违约,谭氏官府菜坚决要求其按照协议承担500万元的巨额违约金。

  成都中院认为,作为行政总厨,吴林掌握着“谭氏官府菜”的核心技术,其无故离职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聘用协议》的约定,并将对谭氏官府菜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产生不利影响,必然导致谭氏官府菜遭受经济损失,在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法院支持谭氏官府菜要求赔偿250万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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