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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须多利用经济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陈舸帆

  近期,见诸媒体的各地建设节约型社会宣传轰轰烈烈,全市动员、万人签名、社区倡议……热闹是热闹,但实质性的进展却少见。通过宣传组织各种活动,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唤醒人们的节约意识;政府机关也应该成为节约的榜样,如广泛提倡合理使用空调等等。但光是这样显然不够,我们不能把一切都押在人们的道德自律和自觉上,政
府还更应该出台一些鼓励性的政策,利用市场经济手段来调节能源的分配和使用,让整个社会真正节约起来,循环起来。

  海南省一年光照时长可达2400小时,是有名的“阳光岛”。海南省技术交易中心半年前引进了一种太阳能路灯,并在少数地点进行试验,效果非常好,但至今全岛还没有一条市政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据相关人士分析,出现这样的问题,首先是这种太阳能路灯的初期投入太大,其次是政府引导不够,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激励节能技术推广。

  无论是对传统能源的节约,还是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政府如果不推行一些具体的措施甚至通过立法来刺激和激励更多的节能方法和理念产生,并让民众自觉形成节约的观念,只凭民间的力量远远不够。比如有关部门正在讨论的“阶梯水价”制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家庭用水越多,水价就会相应越贵,这样一来,节水自然成为自觉的行为,这就是通过经济手段达到的效果。

  据报道,美国总统布什前不久签署了一份新的能源法案。这份长达1724页的法案,除了鼓励美国本土的能源生产之外,首次从立法上提出了促进消费者节约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的可行措施。这部新能源法的重点是鼓励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无污染能源,并以减税等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家庭和个人更多地使用节能和清洁能源产品。比如,对新型核能电站提供免税优惠和贷款担保,并拨款开发清洁煤炭技术,发展风能。而消费者购买家用太阳能设施开支的30%可以用来抵税。

  真正转变观念,积极引导并拿出具体有效的措施来激励对能源的利用和开发,这应该是政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通过这些引导和利用经济手段的调节,使企业、家庭和个人能主动改变在能源使用上的不良习惯,大胆采用可再生能源,对中国乃至全球的可持续发展都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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