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兄弟”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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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讯9月1日,集抢劫、故意杀人并食人内脏于一身、制造了震惊全国的连环杀人案之“魔鬼”兄弟沈长银、沈长平,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日,与沈氏兄弟共领死刑的,是第三被告人李春玲;而从受害人沦为“帮凶”的被告人杜素容、关某(未成年人),均被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00元;
“沈氏”兄弟参与杀人10起,杀死10人;参与抢劫13起,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抢得财物价值13万余元、手机4部、金项链两条、戒指两枚。两名被告人多次抢劫犯罪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故意杀人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食人器官,泯灭人性,罪行极其严重,系主犯,沈长银还属累犯,被依法严惩并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抢劫罪(被判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破案后,追回财物价值1.4万余元)。 李春玲参与杀人4起,杀死4人;参与抢劫6起,致一人死亡;抢得财物价值2.4万元、手机3部、金项链1条、戒指1枚。被告人李春玲在受胁迫参与一次犯罪后,多次积极参与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抢劫中致一人死亡,情节严重;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并食人器官,泯灭人性,罪行极其严重,系主犯,被依法判处极刑并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兰州晚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