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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门立法听多家之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3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9月1日讯(通讯员邹卫东记者姜淑芹)在昨天上午青岛市人大召开的立法听证会上,社会各界代表对即将出台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说三道四,公开发表意见,这部地方性法规一改由国家机关关起门来“包办”立法的老模式,代表了开门立法的新潮流:法规草案委托律师起草,焦点问题公开听证。

  去年6月7日,青岛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承担起《青岛市物
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这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任务,并在当年10月5日前向青岛市人大提交了法规的代拟稿、起草说明、调研报告和参考资料汇编四项材料。据参与起草的一位律师介绍,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各界意见,律师所多次组织各方召开座谈会:土地局、建委代表政府部门的意见,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代表企业意见,而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代表普通居民的意见,“三个不同的利益群体,代表着三种不同的角度和声音。在立法草案的起草过程中,政府仅仅是一种声音。”

  青岛市今年把法规草案内容在网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决定对群众普遍关心而且牵涉各方利益的业主投票权、前期物业管理等6个焦点问题召开听证会,从7月27日到8月5日,10天时间共有118人报名参加陈述或旁听,青岛市人大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及支持、反对意见对等的原则,确定了15位听证陈述人和30位旁听人,对前4个焦点问题进行听证。在昨天上午3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15位由普通业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律师组成的陈述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青岛市人大副主任张先平表示,人大在对法规审议时将参考这些代表群众声音的意见。

  青岛市有关部门人士表示,新物管《条例》的“出炉”过程突破了传统的立法模式,传统立法由人大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法规的起草工作,立法主体单一,而且有“部门立法”之流弊,各部门往往会垄断性地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形成各种形式的立法腐败。立法过程本质上是一个利益协调过程,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草,就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就是要在人大和政府之外寻找第三方,更大程度地让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和群众参与,给不同的利益群体提供一个合理博弈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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