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20余万修路补偿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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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3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嘉祥9月1日讯(通讯员黄广华记者张宏磊)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嘉祥县一副镇长张某竟利用职务之便将20余万元修路补偿款据为己有。近日,经嘉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嘉祥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夏季,菏日铁路复线工程开工建设,由于该工程路线途经嘉祥县卧龙山镇刘山口等村庄,嘉祥县卧龙山镇专门成立了支援菏日铁路建设小组,并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担任副镇长兼支援铁路复线建设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侵吞补偿款2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