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房如何处置等到11月才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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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3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9月1日讯(记者刘玉波)昨日,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双清”工作中查处的住宅类建筑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违规建筑的善后处置作出了规定。部分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商迅即借此“大做文章”,再次声称“交了罚款就合法了”,来忽悠购房者。权威部门就此通过本报澄清:该《通知》不适用于目前正在清理整顿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已建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如何处置还没定。
今天上午,本报接到大量读者反映,他们去售楼处要求退房时被开发商告知“政策已经出来了,只要交点罚款房子就合法了,就能办证了”。据记者调查,部分开发商扯出来遮丑的所谓新“政策”,就是济南市政府昨日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双清”工作中查处的住宅类建筑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通知》。由于部分购房者对政策的针对性把握不准,一些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商就“偷换概念”,借此大做文章,“睁着眼说瞎话。” 为了澄清这一“流言”,记者今天下午专门就此走访了济南市“双清”办和济南市建委等部门。权威人士明确表示,市政府昨日下发的《通知》适用范围是:纳入“双清”范围(1990年4月1日至2003年5月12日)的住宅类违法建筑(含商注办公住宅综合楼)。也就是说,该《通知》是专门针对“双清”期间的部分遗留问题出台的处置方案,并不适用于正在进行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活动。 另据权威人士介绍,济南市清理整顿违法旧村改造项目活动启动以来,已建成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如何处置还没定,没有出台任何针对的政策。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今天起至9月10日,为各区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至31日,济南市建委将牵头,组织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区旧村(居)改造工作进行组织检查;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将制定政策,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处理以旧村(居)改造名义进行的违法开发建设行为。 也就是说,按照工作进度,已建成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如何处置,最权威的说法是进入11月份才能敲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