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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城市低保农村救助学生高中阶段可申请免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25 宁夏日报

  晚报讯9月1日,记者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银川市高中阶段城市低保和农村救助家庭学生免除学费申请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出台。从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全市高中阶段城市低保和农村救助家庭的学生可申请免除学费。

  《办法》规定:户籍在银川市,考取就读于本市范围内的公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不含择校生)并享有城市低保和农村救助家庭的学生,均可申请免除学费;申请采取由资助
对象自愿申请、逐级上报审核的办法。每学期开学10天内,学生本人可携带城市低保证和农村救助领取证的原件和民政部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书面申请,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之后报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免除学费的学生名册下发,由学校免除学费。记者王莉萍新闻来源:银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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