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造假售假不是初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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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41 潇湘晨报 | |||||||||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陈技丰经理告诉记者,王某的这次制假侵权行为已经不是初犯。今年年初因造假售假曾被高桥工商所处罚过。 王某原来是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的一个小客户,后来长沙办事处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批发“大白兔”进行销售的过程中有掺假的行为,便停止对他供货。在今年年初,王某因为贩卖假“大白兔”被长沙市高桥工商所查获,处以8000元的罚款,并承诺以后不再销售假冒
“他(王某)包装、销售伪劣‘大白兔’用的地址、电话全部是冠生园的,所以经常有一些客户打电话过来,反映我们的‘大白兔’有问题,但实际上我们根本没有向他们供过货。”陈技丰相当气愤,“那些假冒‘大白兔’成本每件100-150元,售价却为330-340元不等,他也太狠了。” 据罗立新介绍,王某不仅没到宁乡县工商局来接受调查,且还不承认是自己所为,声称制假都是岳父岳母所为。而从现场查获的假包装袋收件人看,写的都是他自己的名字及手机。 罗立新表示,“大白兔”是我国的驰名商标,工商部门将对其进行重点保护。并表示将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