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二手车流通办法下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43 每日新报

  交易统一发票新车经销商获经营资格个人买卖不得强行评估门莉娜王健

  “办法”实施后,以个体经营模式为主体的二手车市场将逐渐向多元化和规范化发展。

  摄影新报记者王健

  新报讯【记者门莉娜】在整整延迟了一个月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终于出台了。日前,由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出现在商务部网站上。此《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经营主体多样化原

  有二手车交易必须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的规定,使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受到阻碍,已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二手车及汽车市场的发展。为进一步增强汽车市场活力,《办法》明确规定,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均可依法申请从事二手车经营。

  这样一来,新车经销商可从事二手车置换业务。业内人士分析说,新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大是《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主推以新车经销商为主体的二手车经营公司的根本原因,各个品牌的新车保有量使得他们有充足的二手车潜在市场,同时新车经销商经营二手车还有利于客户品牌忠诚度的培养,也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通过经纪公司购买二手车的风险。据了解,上海通用、一汽大众等汽车厂商已经通过建立质量担保体系,购买上海通用二手车的消费者也可享受售前、售中、售后全程顾问式服务,与新车共享全国售后服务网络。

  实施交易统一发票

  为了适应二手车流通发展,方便二手车转移登记,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作为二手车转移登记的凭据。为配合其实施,税务总局已下发了《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

  加强鉴定评估业务

  如业内人士的预测,与此前购买二手车必须经市场评估不同,《办法》强调,除了属于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外,二手车鉴定评估应按照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评估。

  不过,《办法》还是加强了鉴定评估业务。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准入制度,规定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二是要求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负法律责任;三是进一步强调除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外,二手车鉴定评估应按照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评估的规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