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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考虑重新设计婚检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54 生活报

  自2003年中国把婚前健康检查由强制改为自愿以来,全国各地婚检率普遍下降的情况引发了诸多争议。许多人担心,婚检率的降低会对下一代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对此,中国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8月31日透露,中国有可能重新设定婚检制度。

  王陇德在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北京+10”会议上说,许多人认为是否接受婚检是个人的权利,但其实并非这样,结婚双方的健康情况都会对对方造成影响,还可能
影响到下一代。

  他表示,中国政府目前正在确定婚检中必备的项目,如艾滋病病毒检测或规定检测前应询问男女双方是否明了对方的健康情况。“(政府)比较倾向于重新做决定”。

  中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七部门曾在7月份联合召开有关婚检的专题检讨会。全国妇联副主席赵少华表示,婚检率迅速下降的情况如果长久持续下去,将对家庭、社会及母婴健康、出生人口素质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

  许多专家也表示,婚检应该强制实行,但这一制度应建立在免费的基础上。

  不过,来京参加“北京+10”会议的一些国外专家对此持不同意见。亚太HIV/AIDS领导人论坛指导委员会委员玛丽娜·马哈蒂尔说,婚检制度应采取自愿原则,尊重人们的选择权。在进行婚检时,必须同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让人们了解婚检的重要性。“如果强制实行,人们仍然会想尽办法逃避。”

  她表示,婚姻本身就可能带来健康风险。一些国家的婚检项目显示,如果没有强调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那么强制婚检也难以起到太大作用。

  新闻背景

  我省恢复强制婚检

  本报7月20日首家刊发《新〈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开始施行我省恢复强制婚检》一文,披露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本报上述报道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个多月来,各方面针对“如何实行婚检”以及“婚检是否应该强制”等各种问题争议不休。

  (新华社电)(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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