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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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05 法制日报 | |||||||||
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幕 本报南宁9月1日电 (记者 张大维) 为加强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东盟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不断发展和丰富,在中国法学会的倡议和推动下,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今天在南宁开幕。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来自国内和东盟各国的100多位司法界官员、资深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代表将就“法律在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协定》的作用与意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WTO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研究”、“中国—东盟经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在致辞中提出了四点倡议: 一、遵循合作、发展、共赢的理念,努力把论坛建成中国—东盟法学界、法律界的区域性的长效交流机制和平等、自愿、开放的合作平台。 二、在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框架下,积极开展讲座、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开展高层互访,加深友谊,相互学习,平等协作,共谋发展。 三、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的需要,加大对本地区通晓国际法律、区域法律的人才培训力度。 四、不断丰富论坛的活动方式,健全论坛的活动机制,积极寻求论坛和其他国际性、区域性法学法律组织开展的交流与合作,扩大论坛在国际上的影响。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陆兵代表自治区政府对此次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了祝贺。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主持。越南法学会会长范国英作为与会东盟国家代表也在开幕式上作了发言。 又讯“法律咨询台”的设立成为正在召开的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一个亮点。为了给与会的法律实务工作者、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家提供面对面的交流机会,论坛主办方今天下午在会议期间为参会各方均设置了“法律咨询台”,供各方代表就各自的经贸法律政策、争端解决机制及彼此感兴趣的其他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地交流和探讨,以此来达到交换信息,排疑解惑,建立友谊,增进信任,扩大商机的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