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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台建设的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06 无锡日报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把无锡的社区初步建成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明祥和、人居和谐的新型社区,切实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与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锡委发犤2004犦27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平台建设等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社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无锡“富民强市”发展战略和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奋斗目标,突出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以建设“和谐社区”为主线,着力创新社区党建新格局,着力创新社区自治新模式,着力创新社区管理新体制,着力创新社区服务新功能,着力创新社区建设新面貌,把无锡建设成为文化氛围浓厚、居民素质较高、生态环境优美、社区布局合理、管理服务规范、基础设施完善、市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宜人的新无锡。

  2、社区建设发展的基本原则责权统一,管理有序。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托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其他组织,按照责权统一、管理有序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服务社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解决好居民和辖区单位生活、生产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

  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居民自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利,促进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以政府为主导,街道、社区居委会为主体,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加快发展”的要求,动员组织辖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完善设施,实现社区工作社会化,社区服务群众化。

  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从居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坚持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尊重、支持社区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大胆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的总体水平。

  3、社区建设发展的基本目标到2007年底,我市90%的社区建成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明祥和、人居和谐的新型社区。

  ———组织建设目标。到2007年底,全市100%的社区党建工作达到省委提出的“五个有”目标;90%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软件建设目标。到2005年底,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要全面完成镇改街、撤村建居工作和政经分设改革;2006年6月底以前,江阴、宜兴、锡山、惠山、滨湖、新区等市(县)、区政府驻地镇要完成镇改街、撤村建居工作和政经分设改革;完成现有“家委会”的改革;社区的综治警务室建成率要达到100%;100%的社区要建立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所有市(县)区建成社区建设省级示范单位;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市、区、街、居四级信息化网络。

  ———硬件建设目标。到2007年前,街道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其中“两个中心”(街道行政事务受理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各不少于1000平方米;到2007年底,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各市(县)、区都要建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行政、经济等综合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100%的社区要建有一个图书阅览室和一个室外体育(健身)场所。

  在重点片区开发过程中,规模达到5000户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要积极建设“邻里中心”。

  4、实现社区党的建设全覆盖,着力创新社区党建新格局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创建党建示范社区为载体,重视社区党组织的及时调整设置,凡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工)委;重视加强对退休人员、流动人员、失业人员、人户分离的党员的管理,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发挥党员的一技之长;重视在社区新经济组织、各类民间组织中建立党组织;重视做好社区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要积极培养并吸收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加入党组织。

  全市所有的社区党建工作要做到“五个有”:有一个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战斗力强、群众信赖的领导班子;有一个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社区单位共建机制;有一支以党团员为骨干,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活动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有一个能使社区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服务的社区服务网络;有一套有效实施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工作制度。

  要以建立专职化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为着力点,探索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工作机制。

  5、全面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着力创新社区自治新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会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建立完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和各项自治制度,做到凡社区内重大事项都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居委会必须认真履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监督;要不断创新吸引广大居民广泛参与社区管理的有效载体和形式,发挥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在社区自治中的作用,逐步形成“四个自我”的民主自治氛围。

  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关系,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社区中发生的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矛盾或纠纷,社区居委会要依据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协调处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积极探索社区建设工作新路子,着力创新社区管理新体制随着政府工作重心下移、事权下放以及职能的转换,为有效整合人、财、物等各类资源,真正做到政府的职能由相关部门独立履行,不随意转嫁到社区,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保障社区各项自治权利的落实,应积极探索建立社区事务工作站。

  社区事务工作站是承担政府下移的各项工作、方便社区居民的服务机构,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集中办理劳动保障、民政救助、医保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租赁登记、外来人员居住登记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和保障的社区事务。

  各区、街道应对目前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在街道和社区分别设立的各类机构进行归并,通过人员、场地、资源及功能的整合,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管理范围,实行综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的水平。

  积极探索、逐步理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事务工作站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对社区事务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和社会化管理。

  户数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可设立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事务工作站在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7、积极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着力创新社区服务新功能(1)进一步提升社区信息化建设新水平。社区信息化建设,是整合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手段。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以社区为平台,实现社区资源、社区组织网络、社区服务网络的信息化,发挥社区建设的综合效益。

  要按照“立足全市、服务无锡”的发展要求,提升我市“2858市民求助中心”的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拓展覆盖区域,二是进一步提升软硬件设施水平,三是构建联动体系。

  要抓住我市信息中心实施的“数字无锡”工程为契机,争取三年内达到市、区、街、居四级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推进社区工作管理、服务手段的现代化,实现“数字社区”。

  (2)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新领域。大力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服务和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开辟扩大社区就业的新途径。对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事关社会稳定的社会福利性服务,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扶贫帮困机制,大力培育志愿者队伍,保证公益性服务的长久持续运转。

  创新服务模式,走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在做好公益性便民服务、民政部门的福利服务、社区居民的互助服务的同时,社区服务要讲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行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全市所有社区都要健全和强化劳动保障与救助服务制度及功能,形成社区就业、再就业、失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服务机制,通过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开发就业岗位,推荐就业、提供培训信息等渠道,为困难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3)构建社区卫生服务新体系。大力加强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建设、小区开发与改造的统一规划,坚持政府举办社区服务,采用多种形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建设经费统筹使用。

  拓展社区卫生服务领域和内容,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转变服务内容;以社区居民服务为主,转变服务对象;以动态、主动、连续的服务方式,转变服务方式;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充分发挥社区在计划生育管理中的作用,全面落实“依托社区网络、联系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服务、实行居民自治”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综合服务。加强社区残疾人康复管理工作,以社区家庭为依托,以残联康复员为骨干,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为残疾人就地、就近、及时有效地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

  8、以建设“和谐社区”为主线,着力创新社区建设新面貌(1)加快硬件达标,建设“邻里中心”。按照街道、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的要求,各区应及时制定街道、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的年度实施方案,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街道行政事务受理中心至少应包含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法律咨询(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社会救助(含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少年儿童、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为主的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至少应包含劳动保障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红十字会、计划生育)、文化活动中心、市民求助服务站(家政服务等)、托老所(老年活动室)、托幼所、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室)、慈善超市等。

  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至少应包含办事大厅(家政幼托服务、低保优抚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养老与助残服务、法律咨询与调解服务)、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党员活动室(多功能)、社区文化教育室、老年活动室(健身活动室)、计生与卫生服务室、办公室、社区警务室、慈善超市等。

  今后,凡是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部门必须事先与辖区政府沟通,开发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前应了解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置情况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并按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建配套批复的意见实施。工程竣工时,区、街两级应参与综合验收。

  市发改委、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房管、财政、民政等部门是落实街道、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的职能部门,应加强配合与协作,通过对立项审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协调控制,确保街道、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落实到位。

  街道办公服务用房具有一定规模的,要积极向“邻里中心”模式发展,在原社区服务中心功能的基础上,突出以人为本,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建立面向居民的生活服务、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于一体的服务新体系。

  (2)大力繁荣和丰富社区文化。进一步加快社区文化、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加快学校、企事业单位文化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的进程,提高文化体育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街道文化体育活动功能和社区文体指导员制度,逐步建立起社区文化体育的组织网络,加强对社区文体活动的引导,用先进、健康的活动主导社区文体生活。进一步按照“自愿、就近、小型、多样”的原则,积极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居民参加国民体质测试活动,开展经常性文化娱乐活动和健身活动,实现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经常化、大众化。

  (3)扎实开展社区素质教育。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社区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市(县)、区、街道(镇)、社区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建立一支人数众多、各具专长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继续推进和完善学校部分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的实施办法,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终身学习条件,创建学习型社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教育活动,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重点抓好职业技能培训,转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被征地人员)培训,以及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尤其要重视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4)切实强化社区治安管理。健全社区外来人口管理、法制教育、矫正对象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综治工作组织体系。完善社区治安管理工作机制和人民调解网络,社区民警、治保、调解主任、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工作人员要配备到位,做到工作、制度、职责、报酬落实。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在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全部建立物业保安队伍;在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建立专职的护楼队伍,加强治安巡逻。加强对外来人口和特殊人群(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和有轻微违法青少年)的管理教育。

  (5)美化和优化社区生态环境。围绕建设“方便社区居民、活跃社区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的要求,搞好社区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工作,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社区环境。各区要积极配合规划部门进行社区服务设施的详细布点规划,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要对1996年以前建设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分期分批的整治,并实施物业管理或由业主自主组织的庭院式平安社区管理。

  (6)加快撤村建居步伐。撤村建居工作必须坚持农民市民化、就业多元化、保障规范化、管理社区化的发展方向。原则上市、市(县)建成区范围内土地全部被征用或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村,都要列入撤村建居的范围,推进农村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的转变。

  要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要坚持所有权性质不变、社会保障经费优先的原则,探索集体资产货币化的新方法、新途径,推进农村经济组织向城市经济组织的转变。

  撤村建居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资产,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平调、占用,严禁非法侵占、哄抢、私分、破坏,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

  城镇建成区内村级集体资产的处置,应坚持“依法、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目前集体经营性资产不多,但资源性资产较多的村,可先行做好组建股份合作社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提供集体预留地和异地安置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办法,扶持发展新型社区经济;探索实行集体经济组织终止制度,个别已不具备履行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源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等职能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实行终止制度。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参加相关社会保险,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促进村民向市民的转变。

  将旧村改造全面纳入城市统一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农村村落向城市社区转变。撤村建居以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

  (7)努力完成家改居工作。我市目前共有家委27个,其中南长区4个,北塘区5个,滨湖区18个。根据实际情况,条件成熟的21个家委可以先进行家改居的工作,就近并入社区,一次到位;其他暂不具备条件的6个家委年内先撤牌改成社区居委会。

  家改居工作的启动经费由相关区政府与家委所属单位协商解决。

  原家委在职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回原单位,要留在社区工作的,必须依法通过民主选举。

  原家委主管单位应按每户0.25平方米的标准配足服务用房。没有条件配足的,应以货币方式补足,由接收街道和社区统筹解决办公服务用房。

  家委会所属小区的物业管理,由原单位和接收的街道及社区共同协商,实行市场化运作,交相应的物业公司管理。原家委基础设施老化陈旧等改造问题,应纳入城区老新村改造计划,所需经费由市相关部门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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