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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娶老婆过正常人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07 南京晨报

  “虽然与我在今年5月11日提出的437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有着很大的差距,但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是应该值得高兴。”昨日,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京山县政府签订了赔偿和补助协议的佘祥林对记者说,“但是,我现在迫切希望的是,这两笔钱(45.7万元)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手。因为我需要这笔钱来盖房子,为将来能工作而治好病。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娶老婆,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对于佘祥林的这种迫切心情,其索赔代理律师周峰表示,他目前正在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接洽,协议中由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的256994.47元应该很快就能拿到,至于协议中由京山县政府支付的20万元家庭生活困难补助金,什么时候能够拿到则不明朗。目前,佘祥林与市中院签订了赔偿协议。

  据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周峰介绍,佘祥林此前要求的赔偿包括: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在省级以上报刊媒体为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3850000元;限制人身自由4006天的赔偿金255702.98元;造成本人生命健康权受到伤害,因医治而减少的误工收入80126元;造成本人身体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160240元;被扶养人杨思寒的生活费19822元,父亲佘树生的生活费1441.6元。但从这两份协议来看,这一系列赔偿申请很多都没有得到支持。广州日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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