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了,他们因犯罪难回欢乐的校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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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20 检察日报 | |||||||||
本报泰兴9月1日电(陈军曹卫东)9月1日是许多学校开学的日子,可对于大学生张宁来说,等待他的却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8月31日,江苏省泰兴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宁有期徒刑六年。张宁的两名同案犯、同样是大学生的刘某和张川早在去年12月就被泰兴市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七年。去年暑假期间,曾经是高中同学、就读于不同高校的张宁和刘某、张川聚到一起,聊天、喝酒、上网,玩得十分尽兴。离开了学校的约束,父母又不怎么过问,三人犹如脱缰的“野马”越玩越疯。2004年8月8日,张宁等人又玩了
“放松”也应有度 此案发生后,三名大学生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家长们更是痛彻心肺,含泪请求司法机关给孩子一条出路。虽然法院依法给予三名大学生减轻处罚,但一切已无可挽回。办案检察官分析,大学生假期犯罪的原因有三:一是假期里大学生脱离了学校、家长的约束,处于“放松”甚至是“失控”状态,极易做出一些轻微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二是假期里同学聚会机会增多,少数大学生盲目攀比,当入不敷出时便容易走上邪路;三是大学生假期有更多的社交时间,极易结识社会闲散青年,染上不良习气。检察官提醒在校大学生,假期“放松”也应有度。在适当放松身心的同时,可开展如勤工俭学、社会调查、参与志愿者活动等一些健康而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丰富和充实自己的假期生活。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假期生活也要负起责任,正确引导,发现不良迹象应及时制止。 作者:陈军 曹卫东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