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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了,他们因犯罪难回欢乐的校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20 检察日报

  本报泰兴9月1日电(陈军曹卫东)9月1日是许多学校开学的日子,可对于大学生张宁来说,等待他的却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8月31日,江苏省泰兴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宁有期徒刑六年。张宁的两名同案犯、同样是大学生的刘某和张川早在去年12月就被泰兴市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七年。去年暑假期间,曾经是高中同学、就读于不同高校的张宁和刘某、张川聚到一起,聊天、喝酒、上网,玩得十分尽兴。离开了学校的约束,父母又不怎么过问,三人犹如脱缰的“野马”越玩越疯。2004年8月8日,张宁等人又玩了
个通宵。刘某提议出去搞点“活动经费”,张宁和张川则积极响应。次日凌晨4时许,三人手持砖块、木棍,闯入肖某住处将其打倒捆绑后,劫走人民币480元及手机、金戒指、香烟等物。案发后,张川到公安机关自首,刘某被抓获。张宁负罪潜逃,后向警方自首。泰兴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川和张宁具有自首情节,而被告人刘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合议庭在审理时充分考虑到三名被告人均系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偶然作案,属初犯等,具有酌情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据此,法院依法对张宁等三名被告人适用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采访札记:

  “放松”也应有度

  此案发生后,三名大学生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家长们更是痛彻心肺,含泪请求司法机关给孩子一条出路。虽然法院依法给予三名大学生减轻处罚,但一切已无可挽回。办案检察官分析,大学生假期犯罪的原因有三:一是假期里大学生脱离了学校、家长的约束,处于“放松”甚至是“失控”状态,极易做出一些轻微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二是假期里同学聚会机会增多,少数大学生盲目攀比,当入不敷出时便容易走上邪路;三是大学生假期有更多的社交时间,极易结识社会闲散青年,染上不良习气。检察官提醒在校大学生,假期“放松”也应有度。在适当放松身心的同时,可开展如勤工俭学、社会调查、参与志愿者活动等一些健康而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丰富和充实自己的假期生活。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假期生活也要负起责任,正确引导,发现不良迹象应及时制止。

  作者:陈军 曹卫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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