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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管员偷邮票涉嫌贪污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20 检察日报

  本报贵阳9月1日电(记者周以明)贵州省邮政局集邮公司原库管员刘勇窃取价值351万余元的邮票变卖后从中牟利,贵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将其提起公诉。8月30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贵阳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5月至2004年9月,刘勇在担任贵州省邮政局邮资票品处、贵州省集邮公司库管员期间,多次进入所在单位“文革邮票库”和“集邮邮票库”库房,窃
取347万余套(枚)邮票后变卖,共获赃款70余万元,用于赌博及个人挥霍。经鉴定,该批邮票面值人民币79万余元,总价值人民币351万余元。案发后,刘勇家属退缴赃款1.2万元;侦查机关追缴46.4万元,上述赃款赃物已发还贵州省邮政局。

  在当天的庭审中,诉辩最大的焦点在于,此案的案值以什么为依据。公诉人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邮票、纪念品案值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对被盗邮票的价值应以该邮票的国家核定邮票价值为准。辩护人称,被告人在出售这些邮票时,有些是以低于国家核定价值出售的。公诉人称,考虑到被告人在出售这些邮票时,有的邮票是属于破损票,有的是属于水浸过的,经多方调查,并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公诉机关得出作案金额是351万余元的结论。法庭将对本案择期宣判。

  作者:周以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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