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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护饮用源 今起实施新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九月一日电(记者于立霄)从今天开始北京将实施新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京城饮用水水源地将设置最为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首次对各类医院水污染物的排放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从今天开始实施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较老标准更加严格,抬高了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门槛。不仅规定了七十五种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
限值,而且比原标准多设立八项。对有机磷农药、乐果、元素磷等有害物设置了“不得检出”最高标准,此类“不得检出”的项目达四十八处。

  原来各类

医院、兽医院的污水标准较为含糊,此次新标准中第一次明确要对粪大肠菌群、氯化消毒时的总余氯等按规定进行控制。

  新规定还对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京城几大饮用水水源地制订了最严格的限值标准。据北京市环保局和生态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对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特别制订了最为严格的一级限值A,目前北京的饮用水源已经达到国家标准。

  据了解,新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在一九八五年发布的《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除新增四十余项有毒化学污染物排放的限值外,新标准对污染指数控制的总体水平严于相关国家标准,其中四十四项指标的限值与国际相当,二十三项指标严于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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