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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8年还拿不到产权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5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在福州六一路附近的商地花园,16套住房居民住了快8年,可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原因是这些房屋被开发商用于银行贷款抵押。

  居民:赢了官司还拿不到产权证

  前日,民航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为中国民用航空福建省管理局)不少职工向本报反映,1997年,他们所属单位向福建省东门福州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97套商品房,用于职工住房。1999年,该单位决定房改,将这些住房以福利形式分给职工。但是,由于开发商迟迟不办理房产证,职工不能进行房改。为此,1999年,“民航”方面向法院起诉,2000年4月,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东门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为“民航”方面办理其购买的商地花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但是,判决后,东门房地产公司只办理81户产权证,还有16户没有办理。经查实,原来开发商早就将其中的16户商品房向银行作了抵押,为此,“民航”方面再次向法院提出对商地花园16户的房屋解押。

  之后,“民航”方面从法院得知,东门房地产公司无可执行资金,就这样此事一拖就是5年。今年“民航”方面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又在六一路与湖东路交叉处开发了一个新楼盘。“民航”方面认为,对方有能力开发新楼盘,说明对方就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就应该为商地花园解押。他们多次和开发商协商,对方却迟迟不肯到银行解押。

  目前,16户居民已经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执行判决,他们希望开发商尽快给予解押。

  东门公司:

  我们也是受害者

  前日,记者就此事来到了位于六一路的福建省东门福州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一位自称经办人的林先生称,“商地花园”这一楼盘,是东门房地产公司和挂靠在东门公司的另一家开发公司———商地(福建)置业公司共同开发的,房子建成后,商地(福建)置业公司将其中的16套商品房向银行抵押,贷款300万元,之后便卷款而逃,东门公司因提供贷款担保,所以5年前成了被告。他表示,东门公司也是受害者。

  当记者问及法院判决后,为何开发商拖延了5年不执行、公司大概什么时候为商地花园解押时,该负责人称让记者第二天再来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昨日,记者再次联系该负责人,可他却称让记者择日再来。而记者向对方要法定代表人电话,该负责人表示不方便透露。

  律师: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对此事件,记者采访了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郑珍清律师,郑律师表示,由于法院已经判东门房地产公司败诉,“民航”方面若发现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那么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败诉方财产进行查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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