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气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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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00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夏震报道:从今日起,我省质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保部门将对全省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生产、充装、 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并对其处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我省还规定瓶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 使用取得相应资质的制造企业生产的气瓶,经营单位不准经销超过气瓶使用年限的瓶装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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