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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联合发出通知:处罚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13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傅雪婴)昨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联合发出通知,将对我省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通知要求,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不履行开工、竣工时间等行为,要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公开曝光。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及时依法严处,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企业应在售楼部公示价目表,内容应当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建筑、公摊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价格执行时间,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等。

  通知规定,我省商品房合同签订中,实行“一价清”,即开发企业应将已经物价部门批准的代收代办费用,全部在合同中明确,合同外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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