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开始整治药品“大处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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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18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9月1日,记者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沈阳市开始整治药品“大处方”。 已陆续下发至全市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专门治理乱用药、多用药的“大处方”的《沈阳市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指 导意见(暂行)》规定,所有医疗机构都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无证人员一律不得直接从事此项工作。
据介绍,今后医院的药剂管理部门须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并 逐步建立临床药学制。也就是说,今后处方中开的药是否合理,不仅有医生的临床经验作保证,还有药学技术人员把关和监督 ,以避免多开药、用贵药、不对症下药等现象发生。 过去,一些医疗机构的售药人员,有的是不懂医学知识的普通职工,有的干脆聘用临时人员,其职责就是“照单抓药 ”,不能监督也无法监督处方的合理与否。(朱晓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