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与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正式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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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27 中国新闻网 | |||||||||
资料图:赖昌星在记者会上,左一为其律师,右一为翻译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已与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正式离婚,并于上月获准,除将影响两人日后是否能一同“在家软禁”的安排外,当地媒体质疑是为其家人留加做两手准备。 报道引述熟悉加拿大移民法的律师指出,一般而言,难民申请人离婚后,若与本地人再婚,将有利于申请人以人道理由留下。
这宗离婚申请在今年六月二十一日获批准。法官判曾明娜获丽昌物业,即目前曾与赖昌星软禁的物业,现估价约四十九万加元。 曾赖二人成功离婚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情况可能出现变化,因为曾明娜及三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受赖昌星最后的去留影响。 赖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请重新审核其难民资格的上诉已经失败。 加拿大当地媒体昨日(周四)表示,最高法院已驳回赖昌星的上诉,其前途等联邦移民暨难民委员会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