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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布渎职案件查处结果 36人渎职侵权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58 东北新闻网

  昨天,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4起渎职案件的查处结果,检察机关表示,将进一步认真排查线索,积极查办渎职犯罪。

  发布会上,沈阳市检察院还公布了去年以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的查处情况。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79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1件55人。其中,滥用职权犯罪案件15件15人,玩忽职守犯罪案件20件20人,徇私枉法犯罪案件3件4
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犯罪案件6件6人,私放在押人员犯罪案件1件1人,虐待被监管人犯罪案件1件2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犯罪案件2件2人,非法拘禁犯罪案件1件1人,刑讯逼供犯罪案件1件1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犯罪案件1件1人。

  全市两级渎职侵权部门共侦查终结49件,移送起诉49件,起诉49人,已被市、区两级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6人,通过查处犯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8余万元。

  案例回放

  案例1 拆迁员滥发拆迁费28万

  匡立明(原铁西区城市拆迁办公室拆迁员)在担任拆迁员期间,于2002年8月在铁西区爱工北街动迁工作过程中,违法对不符合拆迁条件、不应享受拆迁补偿的被拆迁户擅自决定予以验收,并以货币安置形式支付财政资金28万余元。匡立明还贪污拆迁补偿款7万余元,收受当事人贿赂款5000元。

  2004年6月4日,铁西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对匡立明立案侦查,铁西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匡立明有期徒刑6年。(辽沈晚报于欣) [编辑: 钱文胜]1

  案例2 两民警接受嫌犯贿赂

  2004年3月初,和平区公安分局砂山派出所民警曲海波、刘智接到有人制造并贩卖假币的举报,但检举的条件是得到线索费。两人在没向当班所长报告的情况下,私下和举报人达成协议,并约好利用在曲海波、刘智同时值班的时机对犯罪嫌疑人刘岩实施诱捕。抓捕成功后,在收受犯罪嫌疑人2.6万元贿赂之后,将嫌疑人放走。

  事后,举报人向曲海波要线索费,曲以为对方不知详情,故意隐瞒受贿的数目,只同意支付2000元线索费。此事被检举揭发后,曲、刘两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法院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案例3 仨民警向嫌犯索要钱财

  2001年11月15日,王海涛(原沈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沈军(原沈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陈松源(原沈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办理沈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金鹰租赁公司董事长宋德金被举报虚报注册资本一案时,将宋德金从上海骗到沈阳,陈松源、张沈军以涉嫌抽逃资金罪为名,强令宋德金赔偿陈锦英60万元,王海涛、陈松源、张沈军指使陈锦英等人,将宋德金非法拘禁于某酒店。

  2003年4月22日,陈锦英收到汇款后,分别送给王海涛10万元,陈松源、张沈军各5万元。王海涛、陈松源、张沈军在讯问宋德金过程中,又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为名,向宋德金索要人民币26万元。王海涛分得10万元,陈松源、张沈军各分得7.5万元,归还宋德金1万元。

  2003年5月,王海涛、陈松源、张沈军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依法查处。2004年,王海涛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陈松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张沈军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陈锦英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案例4 一农民收容站里被打死

  2001年6月22日,沈阳市收容遣送站遣送班“待遣”人员朴永根(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农民)被同班收容人员多次殴打致伤。由于遣送站部分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其死亡。

  张启军(原沈阳市民政局收容遣送站副站长)、田野(原沈阳市民政局收容遣送站管教科副科长)、安红(原沈阳市民政局收容遣送站卫生所医生)构成玩忽职守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郑义(原沈阳市民政局收容遣送站管教科干事)、谢文刚(原沈阳市民政局收容遣送站管教科干事)两人认罪态度较好,被免于刑事处罚。

  1 滥发补偿费 大发“拆迁财”

  昨天,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了查办拆迁领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专项查处行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检察机关在一年多时间里,共立案侦查拆迁领域犯罪案件14件,其中已有9件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辽沈晚报于欣) [编辑: 钱文胜]

  2

  2004年4月,沈阳市检察机关针对市民对城市改造、房屋拆迁反映强烈的情况,对在道路拓宽、城区改造和危房改造过程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8万元。

  在沈阳市城市建设拆迁中心拆迁部主任李国秋玩忽职守案及其工作人员裴新春、郑秀丽滥用职权案中,李国秋于2001年受委托负责沈阳市人民政府对和平区北三经街扩路拆迁的全面工作。在工作中他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具体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没有对违建房的22户居民进行严格审查,致使国家支付了不应该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犯罪嫌疑人李国秋等人于2004年4月12日被立案侦查。检察机关随后又查出李国秋等3人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在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高伟滥用职权案中,高伟于2000年10月至2001年7月,在受委托负责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和平区砂山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工作期间,在明知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接受他人请托、钱物,先后同意并签批不符合规定的违建房搬迁顺序通知单209份,造成该房地产公司直接经济损失624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高伟于2004年4月27日被和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2 发手机短信 征渎职犯罪线索

  从昨天开始,沈阳地区的手机用户将陆续收到一个渎职犯罪举报短信,沈阳市检察机关希望以此方式提醒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办案线索。

  从今年8月至明年年底,沈阳市检察机关将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为方便市民参与举报,检察机关从昨天开始,向沈阳地区的手机用户发送渎职举报短信,内容是:“市检察院提醒您: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举报电话:88562000;信寄:市府大路436号,渎职侵权检察处(收)。”检察机关将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如果举报内容查证属实,检察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辽沈晚报于欣) [编辑: 钱文胜]

  3(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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