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实施“蓝天工程” 还百姓以蓝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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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1:1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乌鲁木齐9月2日消息(记者张孝成、通讯员薛亚楠)随着天气渐渐变冷,乌鲁木齐市部分单位、企业又开始偷运政府严禁使用的高污染原煤,为防止原煤入城,乌鲁木齐市昨日实施了2005“蓝天工程”。 乌鲁木齐是一个典型的煤烟型重污染城市。每年冬春,空中氤氲的煤烟使乌鲁木齐人难见天日。1998年,乌鲁木齐名列全球十大污染最重城市的第三位;2000年,全国46个城市
为继续落实蓝天工程,还百姓以蓝天,自今年9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交警部门开始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包括两个国家开发区)和水磨沟区等四个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设立10个固点检查点,2个流动巡查点,全天24小时查巡,严防高污染原煤入城。针对已偷运进城的原煤,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晨介绍:乌市环保局今年将依据《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违规使用原煤的单位给予扣除原煤,并处2000至5000元的罚款,对擅自运煤的车辆处200至500元的罚款。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陈钟 | |||||||||